一、推荐评审原则
根据《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设岗方案》,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要求,充分尊重学校公布的业绩材料量化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推荐,通过评审会投票的方式,在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限额内,产生学院推荐人选。即:将申报教授的2名教师排序,从申报副教授的3名教师推荐2人并排序,参加学校评审。
二、 评委组成原则、评委产生办法及评委人数
评委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负责人)确定,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和教授组成,人数为7人。
三、评审会时间、地点
2月22日上午10点,丙2-307。
四、评审会组织及投票方式
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要求评委结合申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充分尊重学校公布的业绩材料量化结果进行综合评议推荐,最终通过实名制投票,产生推荐人选。评委在推荐投票中,需要在同意的被推荐人员的名字后面打“○”,打“○”记号的总数如果大于推荐指标数,则为无效票。
投票和排序方式为:
1、被推荐到学校参评的人员得票数必须大于评委人数的一半;
2、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超过评委人数一半的人数少于学校推荐指标人数,或因得票数相同导致符合选票的人数超过学校推荐指标数,则进行第二轮投票,方法和第一轮相同;
3、如果两轮投票中得票超过于评委数一半的人数仍然少于学校推荐指标人数,则不再进行第三轮投票;
4、被推荐人的排序根据评委投票数由大到小排列;
5、如果得票数相同,则以学校公布的业绩材料量化分多的排在前面;
五、结果公示方式和时间
将评审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和QQ群、微信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22日12点——2月22日16点
六、其他
本办法由交通工程学院2015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交通工程学院
2016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