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代码:085213 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一、学位授权点简介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土木工程测量方向紧密围绕国家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重点在土木工程变形监测、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等方面开展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与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果,在国家建设行业,特别是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国家和地方的建设行业培养了大量的建设人才。
二、培养目标
1. 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2. 掌握所从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及先进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土木工程变形监测、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遥感监测、地理信息工程等能力。
3. 相关领域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一定的听说和书面表达能力。
4. 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研究方向
1. 精密工程测量、变形监测技术与方法。
该方向主要研究地铁施工监测、超高层深基坑监测、桥梁施工监测等技术。
2.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
该方向主要研究GNSS精密数据解算、GNSS技术在施工控制网建设、GNSS大地水准面模型精化等方面的应用。
3. 摄影测量与遥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
该方向主要研究地基雷达技术在露天矿变形监测中的应用,遥感技术在地理国情普查中的应用,无人机数据采集及处理技术等。
4. 地理信息系统在土木工程中的应用。
该方向主要研究地理信息系统在土木施工建设过程中,测量空间数据的采集、处理、分析、表达等方面的技术。
5. 3S技术集成技术。
该方向主要研究3S技术在数字城市、交通工程、城市规划、国土资源、水利资源、环境科学等领域中的应用。
四、基本学制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年,学习年限为2.5~4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含休学)。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1.5年,专业实践不少于半年。
对提前完成了规定的学习内容且考核成绩合格,取得的学术成果符合学位授权点要求,已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可以提前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通过后,经学校批准,可提前毕业。
五、培养方式
1.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建筑与土木工程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胜任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
2. 开辟第二课堂,聘请实务部门、政策制定部门和监管部门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 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业或工程单位学习、实践及科学研究,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
4. 全面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吸收相关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5.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
六、课程设置与必修环节要求
1. 课程类别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选修课两个类别。
学位课为研究生获得学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类课程,主要包括“基础通用课”、“专业技能课”两个模块,其中“基础通用课”包括思想政治类课程及公共外语课程,“专业技能课”主要为本专业学位领域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
选修课为研究生强化应用能力、了解行业前沿、提升综合素质类课程,主要包括“行业前沿课”、“素质提升课”两个模块,其中“行业前沿课”为本专业学位领域实践创新和行业发展前沿类课程;“素质提升课”主要包括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职业伦理及职业素养类课程。
2. 课程设置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以研究生职业胜任能力培养为导向,紧密结合本学位授权点特点和行业领域实际需求,面向特定职业领域,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开设短期实践或应用类课程,建立面向实践、突出应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
3. 必修环节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实践、学术交流两个模块。
专业实践要求详见第七点。学术交流主要包括参加行业高水平学术会议、实践性学科竞赛、主讲校内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累计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1学时。
4. 学分要求
课程学分的计算方法为政治理论类课程18学时/学分、其他课程16学时/学分。根据课程任务要求,按照每门学位课不超过4学分(第一外国语除外)、每门选修课不超过2学分的原则确定课程的学时和学分。
除全国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明确学分规定外,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总学分要求为30~34学分,其中学位课14~16学分,选修课9~11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七、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重要的教学环节,学院负责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形式可适当灵活,可依托校内导师所承担的横向科研课题或校外联合培养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相关资源安排,也可依托学校或学院与行业企业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要结合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在校内外导师共同指导下,制订专业实践计划,并向学院提交《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经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后实施。专业实践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校内外导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结束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一份书面的专业实践报告,经学院考核认定合格后,计6学分。
八、学位论文工作
1. 学位论文要求
(1)对所研究的工程实际问题的理论、方法和技术途径有较全面、较深入地了解。并有一定的独立见解。
(2)应突出以解决实际工程问题为宗旨。针对所研究的工程问题,能综合应用相关领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提出或实现既新颖又有价值的解决途径或分析结论。
(3)应有工程实践、实验或仿真。
(4)应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5)学位论文结构理论,逻辑性强,层次清楚,论据充分,写作认真,文字表达准确。
(6)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
2. 开题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设计类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开题应在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资料、调研和参加科研活动等正式确定研究课题,向所在学科及依托单位提出开题报告,确定论文工作计划,明确论文完成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进度、安排等,经审核同意后开展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中完成。
3. 中期检查
论文工作中期检查是对研究生论文工作情况的阶段性全面考核,检验开题报告是否正确、研究方案是否可行,总结阶段性研究成果,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最终目标,以保证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中完成。
(1)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安排进行;
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2)中期检查的形式:检查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工作,然后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
(3)检查小组应对硕士研究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4. 取得学术成果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完成学位论文外,在学期间还须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要侧重于在实践过程中参与技术改造、项目设计与开发方面所取得的成果,需以第一作者身份(若为第二作者,导师需为第一作者)发表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且署名须为“云顶集团”,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
(1)核心期刊1篇,发明专利可以代替1篇核心期刊;
(2)学科指定非核心期刊2篇,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代替1篇学科指定非核心期刊。
5. 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取得规定的学术成果并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申请进行预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云顶集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预答辩通过后,可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并按规定参加学位论文盲审。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云顶集团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规定》和《云顶集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组织预答辩,预答辩与答辩时间间隔须保证25天以上。
研究生须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盲审、相似性检测等,方可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云顶集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
(1)学位论文盲审。至少提前50天将相关材料送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专人负责办理送审。
(2)盲审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全部为“同意答辩”,则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否则不允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若评阅意见书中有“修改后由导师审核”,则进行修改后需附导师审核意见,重新参加学位论文盲审。重新送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书有一份及以上是“修改后送评阅人本人重审”、“修改后送其他专家重审”或“不同意答辩”,则认为盲审未通过。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资格审查后可以进行答辩,具体程序及要求参照《云顶集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要求》执行。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授予实施以提升质量为导向的动态申请机制,分1月份、3月份、6月份三批次进行。
学科建设负责人签字: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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